“右手离头顶一拳,刀成45度,哎,好,就这样。”
见识过战刀流的威力后龙戬开始跟巴克学习起了瀛洲刀术,兴趣加天赋让龙戬学的很快,短短一个星期就学会了大部分基本招式。
“我什么时候能学战刀流?”龙戬问。
“等你单刀能赢我的时候,就可以学双刀了,虽然你力量很大,但如果直接学双刀很可能会有发力不完整的情况。”
“你可是宗师,我赢你?那得什么时候?”
“也许很快,你速度上的优势可以弥补你技术上的缺陷,俗话说天下武功,唯快不破。等你发力方式流畅了离赢我应该就不远了。”
就这样接下来两个月时间里只要不出任务龙戬就潜心练习刀术。但对于他来说无论是钢刀还是练习时的木刀都太轻了,拿在手里就跟挥舞小树枝一样。而且瀛洲刀术还是双手握刀,这让龙戬经常挥着挥着就觉得自己手里好像没拿东西一样。无奈之下巴克只好把刀术改良了一下教给龙戬,让他用单手学习双手握刀的刀术。这么做效果立竿见影,有句话叫兵器乃手足之延伸,龙戬习惯单手持刀后把刀挥舞的比自己胳膊还灵巧。
瀛洲刀术有一百多种流派,巴克除了战刀流其他流派都没有细学,只是挑了一些威力大的招式。龙戬也很快学会了这些,只是和巴克切磋时,虽然他力大无穷,但巴克总能卸了力,龙戬有些沮丧。巴克说他的发力还是不够流畅,力量太大有时候也是一种弊端。
这天血雷佣兵团接到了一项任务,抢回一块芯片,巧合的是目前这块芯片由一伙瀛洲黑帮保管。鉴于有可能和瀛洲人正面交手,于是为了这次宝贵的实战经验,巴克向军团长申请带龙戬去执行这次任务。
“瀛洲黑帮怎么会来这里?”龙戬有些疑惑。
“这没什么好奇怪的,他们的踪迹遍布全世界,只要是治安混乱的国家几乎都有他们的身影。”巴克解释道。
“话说这次我们带的武器是不是有点少?”这次他们只带了几把手枪和匕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