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行凶

巴彦淖尔录 刘昀 1052 字 3天前

五郎缓缓站起来想离开这个血腥的现场,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,看着躺在地上的那个小女孩。小女孩衣着光鲜,一看就不是他们胡人区的小孩。

可怜的小家伙,你爸爸妈妈如果知道你已经死了会有多难受啊!

五郎觉得不该让这个孩子就这样在死孩子山曝尸荒野,至少也要埋起来才像个样子,于是他收起小刀,抱起小女孩,朝着城中的公园的方向走去。五郎完全没想过自己被公安抓住会怎么样,他单纯的认为自己杀人贩子是伸张正义替天行道。

“他妈的!死就死,就算被抓,我也要先把这孩子埋了!大丈夫顶天立地问心无愧,这次杀人偿命,二十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!”

五郎虽然平时横行霸道胡作非为,但在大是大非上并不糊涂。他觉得人贩子该杀就直接杀了,他觉得小女孩应该埋在公园就直接去公园,他觉得如果自己必须枪毙他也绝不下跪讨饶。五郎内心深处的英雄情结远超弟弟六郎和他的同学们。

只是刚杀完人的五郎,心跳加速极快,没有注意到怀里抱着的小女孩并没有死。

“叔叔,我饿!”小女孩不知何时睁开眼睛,看着眼前陌生的五郎,小女孩严重的饥饿感完全盖住了恐惧。

五郎看到孩子还活着,高兴的无法形容,他停下脚步,非常温柔的对小女孩说,

“小姑娘,别害怕,叔叔一会儿就带你找吃的去,你先告诉叔叔,你叫什么名字,住哪儿啊?”

“我叫丁小芳,我住东河大院。”

东河大院?我操!那是部队大院啊,这孩子的爸爸是当兵的!这狗日的人贩子真是无法无天了,连解放军的孩子都敢拐,真他妈的死有余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