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7章 非专属雇佣条约

《雇佣兵须知》

1. 基本准则

雇佣兵在晨曦城活动期间,必须严格遵守晨曦城的各项规章制度,包括但不限于居民法律、城市管理法、卫生条例等,维护城市的秩序与稳定。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。

2. 武器装备管理

雇佣兵的武器装备需统一放置于南城门的装备寄存处。在非执行任务期间,不得擅自携带武器在城内活动,以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。装备寄存处由专人负责管理,雇佣兵在领取和存放装备时需遵守相关规定,接受必要的检查。

3. 小队招募与组建

雇佣兵以小队形式进行招募,每个小队人数为 10 人或者以上。小队可自行命名,但名称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晨曦城价值观念或可能引起混淆、恐慌的内容。招募过程需在雇佣兵工会的监督下进行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双方达成共识后,需签署《雇佣兵条约》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
4. 任务等级划分

雇佣兵小队分为 S 级、A级 、B 级、C 级等四种不同等级。

各小队可根据小队成员的战斗能力、经验、过往任务完成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接取不同等级的任务。

5. 《雇佣兵条约》类型

专属条约:签订专属条约的雇佣兵小队成为零号庇护所专属雇佣兵小队,他们必须只听从零号庇护所的命令。

非专属条约:签订非专属条约的雇佣兵小队为零号庇护所临时雇佣。

6. 违规与惩罚

若雇佣兵小队或成员违反《雇佣兵条约》或晨曦城的规章制度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。轻微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警告、罚款或扣减报酬;严重违规行为如背叛、故意破坏城市安全等,将解除雇佣关系,并追究法律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监禁、驱逐出晨曦城等。同时,对于所属小队的其他成员,也将根据其在违规行为中的责任进行相应的处理。

《非专属雇佣条约》

一、【关系】

(1) [雇佣兵小队名称]作为零号庇护所的非专属雇佣兵,在接受零号庇护所雇佣任务期间,应服从任务指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