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冰雅把一捆现金放到我面前,说,如果你决定把汽修车间搞成股份制企业,那从现在起,筹建开办所有的费用,就不能再用厂里的公款。
这是很重要的原则问题,一旦僭越,有可能会留下隐患,甚至可以说后患无穷。
我觉得自己的脑子挺好使,也爱钻研业务,经过这两个月的突击补课,对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了解的不少,也通读了《合同法》、《会计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此时此刻,在徐冰雅面前,怎么就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学生,每件事都需要老师手把手地教。
我一脸茫然的问,不就是车间在厂里借点钱吗,借用几天就能还上,又不会影响厂里的生产和效益,有必要说的这么吓人嘛。
徐冰雅拉过椅子,重新在我对面坐了下来,细细给我辨说其中的道理。
对非独资企业而言,一旦因股权纠纷走上法庭,法官首先要认定企业创立时的原始资本来源,并以此作为确认股东权利最重要的依据。
以汽修车间来说,性质是股份制企业,现在是创设阶段,不管是建厂房还是买设备,花的每一分钱都应该来源于股东的投资,也就是企业的实收资本金。
黄大海昨天在厂里借了三万元,修造厂作为发起人和股东之一,已经按《企业章程》的约定,足额支付了自己应该缴纳的资本金。
如果汽修车间以职工集资入股的资金没有到位为由,向修造厂借钱,以满足车间筹建开办所需的资金,会让人对这笔借款的性质产生怀疑。
其他股东应出的资本金没有到位,汽修车间创设阶段投入的资金,事实上全部是修造厂投入的。
以后没人追究这个问题,那肯定不会有纠纷,但万一有人要翻旧账,这事就很麻烦,不是短时间能掰扯清的。
这个问题有点弯弯绕,徐冰雅费了不少口舌,解释也不是特别清楚,但我听明白了她想要表达的意思:与其可能会给以后留下隐患,不如提前做好防范措施。
徐冰雅很高兴,说自己想说的正是这句话,只是嘴太笨,啰哩啰嗦说了很多,都没有说到点子上。
徐冰雅把桌上那捆钱推到我面前,说这十万元是我为汽修车间准备的开办费,黄大海和申小涛再借钱,你让他们打借条,一半出借人写我姓名,另一半写你的名字。
我说,你这样做,是想让咱俩以股东身份,暂时替其他职工股东垫上购买股份的钱吧,免去汽修车间以后在股权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可能。
徐冰雅轻轻拍着手说,孺子可教也,领导就是领导,不管是理解能力还是反应速度,不是我们普通人能比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