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部新颁布的法律,明确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法律地位,以法律形式规范了企业的治理结构、产权结构和管理模式,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有里程碑的意义。
我昨天带着目的,只研究了和“职工全员持股”有关的条款,已经对这部法规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最近一段时间,我一直在想,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对修造厂进行改造。
在正式履职厂长职务之前,我就有对修造厂进行彻底改造的想法,想对这个濒临破产的小国企动手术,找到并切除病根,让它焕发生机,逐渐形成自我造血功能,不断发展壮大。
任职以后,我竭尽所能,在修造厂身上下了很大功夫,不管是开拓榆树坪矿以外的市场,还是向上级申请,要求对修造厂实行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,都是我改造计划的一部分。
我有种感觉,自己现在做的这些工作,虽然对修造厂的止血回阳是有用的,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,但好像都是作表面文章,只能算是改变,还达不到改造的程度。
改造应该是在原有的基础上重建,是脱胎换骨,是触及根本的变化。
我挺迷惘的,不知道对修造厂继续改造的手术刀,该从哪个部位下手。
昨天,徐冰雅提出的“全员持股”方案,给我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,仿佛在漆黑的夜晚,划亮的一根火柴,让我看到了希望所在的方向。
我想在手中这本《公司法》中,继续探寻对修造厂进行改造的思路。
我是国企负责人,不是私营企业老板,不管做什么事,都有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,周边有很多看的见和看不见的红线。
我没有突破现有规则的想法,更不敢触碰红线,做每一个决定之前,都要先找到能说服自己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。
“法无禁止皆可为”的规则,在我这儿行不通,我不想打擦边球,不想冒风险,排斥一切不合规则的行为。
我没有忘记自己初衷,没有忘记自己同意担任修造厂厂长的原因。
读了不到十分钟,门外传来一阵机车的轰鸣声,随即申小涛全副武装推门进来。
小申将一把摩托车钥匙扔到我面前,雄纠纠气昂昂地说,领导,换下车,三天后还你。
我有点奇怪,说你自己有车,为啥要换我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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