换作是我的话,如果我的身份不是厂长,只是修造厂的一名普通职工,如果我看好汽修车间的前景,而且也有相应经济实力的话,可能会有和徐冰雅一样的想法。
虽然徐冰雅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用了一点小伎俩,耍了一点小手段,但她做的不算过分,别人很难挑出毛病来。
真要追究的话,责任应该在我身上。
如果我没有把募集股份的工作交给徐冰雅,而是交给黄大海、申小涛,或者随便其他的人。
就算最终的结果不尽人意,徐冰雅最后兑现自己的承诺,把全厂职工自愿认购后剩下的股份,全部出资买了下来,拿到了汽修车间第一大股东的地位,我的反应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强烈。
我可能会接受这种结果,不会有良心不安的感觉。
于是,便有了我说的第三种方案,给了徐冰雅多一种选择。
这个方案和前两个方案比较起来,明显是我对徐冰雅做了妥协和让步。
我只是要求,至少在表面上看来,修造厂是汽修车间的第一大股东,国有资本,和国有企业普通员工持有的资本加起来,占了汽修车间的绝大多数股份。
只有这样,才能对得起“国营企业”的称谓,才不是挂羊头卖狗肉,才不会遭到非议。
我把三个方案摆上了桌面,徐冰雅没有表态,只是用忧怨的眼神地盯着我。
几分钟的冷场后,她叹了口气,轻声说,我搞不懂你林子龙为什么要这么犟,非得要在股份这件事上和我较劲呢?
我也是修造厂的职工,花自己的钱,买厂里公开向职工募集的股份,这不是很正常吗。
你又是要重新募集,又是准备增加投资,又要我转让自己的股份,分明是要和我过不去。
我要是不妥协,不退让,你是不打算收手了是吧。
既然这样,股份我不要了,连每人最低必须购买的一股也不买了,你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,下车间当工人也行,给处分降工级也行,最好是直接开除了我。
我不知道自己的苦心孤诣是为了什么,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能做出这样遭人厌烦的事,这不是我的性格啊。
算了,我不让你为难,把我垫的十万元还我吧,这个事我绝不再掺合。
徐冰雅果然容易意气用事,情绪一上来,理智就躲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