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知道他现在的处境非常难。虽然自话自说,还有其他解决问题的办法,但无论哪个方案,都不是他自己说的那么简单。
就算得到老同学的力挺,就算县煤炭局局长愿意配合,想在一两天内,凑齐一两百万巨款,绝对不是件容易办到的事情。
自我挣扎了足足十分钟,我终于下定了决心,咬着牙对王俊臣说:我可以帮你一次,硬着头皮把宝龙矿接下来。
自己冒着赔上事业前途的风险,让宝龙矿存续下去,绝对不是为了以后发大财,是因为县长刚才说的那句话,替卫大宝赎罪、减责、还债。
我林子龙是重感情,有担当的男人,做不出见死不救的事来。
变更营业执照没必要,这个矿还是卫大宝的。
我只是暂时代他经营,只要卫大宝回来,自己随时可以把这个矿还给他。
如果把债还清了,卫大宝依然杳无音信,我会把宝龙矿亲手交到他媳妇手中,以后是好是坏,是赔是赚,和自己再无关系。
我向王俊臣提了几个条件,并且说,如果他不答应自己的要求,自己绝不接手宝龙煤矿。
替兄弟赎罪还债固然重要,但不能对自己的前途和事业带来严重影响,更不能危及自身的安全。
我对王县长说,自己是工薪阶层,没钱,修造厂是国营企业,挪用厂里的资金是犯罪,我没那个胆。
榆坪公司的前身,是修造厂的汽修车间,确实是我一手创办的,但这个公司是股份制企业,自己既不是它的老板,也不是大股东。个人临时用钱,借点不是不可以,但时间不能太长,金额也不会太大。
所以,明天就要支付的一百多万元赔偿款,我只能向朋友借。
我相信借钱不难,难的是借了后,拿什么来还,难道要等到两三年后,再还向朋友借的钱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