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山的小屋子里,三个人又在喝酒。老小子有些不踏实:“老大,开录像厅还得租房子,还得买电视,我们钱不够啊!”
高山摇摇头:“没事,录像机的钱弄回来我们可以先欠着,卖了再还他。但是房子和电视机必须要先找好,你们两个这几天别管别的,先去找钱。”
那个年头混混们也穷,没地方收保护费。都是国营单位,去收就是找死。高山这种大哥级别的手头稍微宽裕一些,但大部分都是手下孝敬的。基本都是在学校弄点学生们的早餐钱。
还有一条重要的经济来源就是扒手,因为火车站在路南区,那个年代的扒手基本都是在火车上或者火车站混,那里还有些油水。不过那时候人们钱少,出门把钱看的很紧,很多人直接在内裤上缝口袋,把钱装里面。
就是技术再高的扒手,想把钱从人家内裤里面掏出来,这个难度也不是一般的大!所以,高山他们能控制的扒手,其实收入也不高。给王根发那五百,几乎就是他们全部家当了。
不过想想录像厅一开就要带来的利润,三个人又兴奋起来。很快就要摆脱这种喝个酒都要精打细算的日子了。
王根发来到广州,就急急忙忙去找老乡。其实那个人他原来不认识,只是一个县里的人。不过进货时候偶尔遇到,后来确实帮了他不少忙。
来到那个老乡的租住地,正好老乡在家做饭,看见王根发过来很高兴,连忙招呼他坐下准备吃饭。可是王根发哪里坐的住?连忙问道:“二叔,你能搞到录像机吗?”
二叔愣了一下,然后打量王根发几眼:“你个崽是不是飘了?倒腾了几天磁带,就想吃成胖子了?”
王根发听出了二叔话语中的不悦,赶紧把事情经过跟他说了一遍。这个二叔还真是好人,闻言也跟着着急起来。然后两个人匆匆扒拉了几口饭,带着王根发就朝外面走去。
那时候的广州虽然已经开始了大规模的建设,但是普通百姓还是住在那种比较狭小的房子,胡同也很窄。相对于北方,南方的地皮要金贵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