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卡梅隆这种技术狂魔作为主心骨,外加另外两位创始人。
一位是电影特效大师斯坦·温斯顿,另一位是工业光魔的前任总经理斯科特· 罗斯。
基本上就奠定了数字王国在业界内的地位。
特别是《泰坦尼克号》上映后,负责后期特效的数字王国,风头甚至一度还盖过了工业光魔。
按道理来说,发展得如此成功的特效公司,陈盛不应该有机会下手才是。
可问题就出在主心骨卡梅隆这个老小子身上。
《泰坦尼克号》上映后,身为导演的卡梅隆,声势几乎盖过了好莱坞所有的导演。
结果在这种时期,因为拍摄《泰坦尼克号》而犯了潜水瘾的卡梅隆,直接放下电影工作,跑去玩了六年的深海探险......
期间一共就挂名制片和监制,制作了一部《末世黑天使》电视机,以及执导《重返俾斯麦战舰》的纪录片。
为此卡梅隆也选择离开数字王国。
连带着一直跟随卡梅隆的斯坦·温斯顿,也在之后退出数字王国,选择回归最熟悉的模型特效事业。
至于剩下的创始人斯科特· 罗斯,其实一直想将数字王国打造成拥有独立制片能力的电影公司。
可惜卡梅隆和温斯顿先后出走,让他只能带领数字王国,选择外包接活来维持公司。
终于在几年后带领数字王国,独立制作了电影《二手狮王》,只不过并没有太大的水花。
最终罗斯也只能黯然离场。
将这个原本足以媲美工业光魔的特效公司,卖给了由派拉蒙在背后支持的大导演迈克尔?贝。
所以陈盛在拿到《泰坦尼克号》的剧本时,就已经打上了数字王国的主意。
只要卡梅隆在《泰坦尼克号》结束制作后,依旧选择要去完成自己的深海探险梦想。
那陈盛近水楼台,就能先将他手上的股份买下来。
顺便让卡梅隆帮忙,让后面离开的温斯顿,也将手头上的股份卖给陈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