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,郑明山都说这么几句话,安慰郑长林:“命案必破,破案的不是公安局,是常卿的魂儿。长卿的魂儿缠着凶手,总有一天凶手会被抓住的。”
常卿的命案果真像郑明山说的那样,在她死后的第13年破了。
那天夜里,很深的夜里,郑长林吃完饭,到西院喂猪。常卿死后,郑守先就不盖平房了,搬家了,半年后又把房子卖了。买主花了500块钱就买了四间大瓦房,算是白拣了一栋房子。
住了两年后,不知什么原因,又倒手卖了。第二个户主买了没几个月,便卖给了郑长林,200块钱。
郑长林把房子买到手后,把院门堵死了,在两家原来的院墙北头开了个便门,把西院改成了猪圈,大养其猪,发了财。
郑长林正在给猪添料,儿子在东院喊他,说有个长途电话。郑长林手也没洗,赶快回屋接电话。
电话是妻侄常在打来的。常在在广州当了4年兵,今年退役。
这天是常在在部队呆的最后一天。晚上,常在约了5个铁哥们到饭店吃饭。本来他们6个都吃了晚饭,晚饭是连部安排的,有酒有肉有海鲜,挺丰盛。
欢送晚宴上,团长也来了,讲了话,无非是些转业回乡后,要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,艰苦创业,发家致富,有什么困难就到部队来,他当团长的,只要能办得到,废话没有,一个字“帮”!
讲完之后,喝酒吃饭。大家端起酒杯,团长带头,和大伙儿一起喊“一二三——”然后,齐刷刷仰头,干杯!
吃完饭后,常在他们觉得不尽兴,就相约到县城吃烧烤。
团部就驻扎在县城边上,步行不到半个小时就进了城。他们特意选了一家叫“老战友”的烧烤店,要肉要猪腰子要海鲜要蔬菜,又要了3箱啤酒,有滋有味儿地吃喝起来。
晚上9点多,烧烤店的客人差不多都散了,常在他们不想走。4年的连队生活,感情深厚,离别之夜,谁也不提回连部的事儿。
大伙儿说一阵儿,哭一阵儿,又大笑一场,慢慢地吃,慢慢地聊。
快10点了,说什么也得回去了。正当他们往外走时,走出来个男服务员,收拾桌子。
常在扭头一看,觉得眼熟悉,好像在哪儿见过。他就使劲儿地想啊,突然想起来这人好像是郑新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