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每贴必回:本人亲眼所见,假的死全家。
这把我给看乐了。
“嘿,你看看,这不是有现场目击证人嘛,那你们这么激动干啥?”
但到了后面更多的回帖,风向就变了。
前面的百分之十,都是支持和相信的。
这人绝对是个英雄,大无畏,帮助警察好样啥的。
但后面的,就变成了这么一种论调:
他是不是见义勇为,还存在疑问。
有没有这么一种可能?
他是因为和两名车内的人有过节?
你就是再见义勇为,也不是你把人打成重伤的理由吧?
就算那二人有过错,套牌,逃跑啥的,那也不是你一个所谓的“英雄”能定义的吧?
如果都由这样的人定义,那要警察和法律干什么?
言辞犀利,引经据典,振振有词!
将上面的那百分之十,驳得哑口无言。
后面一些不知内情的热闹粉,也纷纷赞同这一类说法。
法治社会,不是个人英雄主义导向。
更有脑残的,开始质疑,这些照片的出处。
我看得是津津有味的时候,手机被小廖抢了回去了。
“诶,怎么没了呢?”
我还想看。
网上贴子这玩意儿,我是第一次看到。
“这家网的服务器在国外,仅存的帖子内容了,国内的,全部被删除了。”
我双眼都瞪了起来:这东西,还能这么玩的?
改天问一下小黑他们。
这时,红姐的手机响了起来。
红姐接完了电话,脸上有些不好看。
“小廖,有人上门来调查了。你们知道怎么说吧?”
来得这么快?而且这么精准?
我皱了一下眉。
小廖简短地回答:“放心,红姐。我们昨天晚上到今天的现在,一直呆在摊子里休息,准备晚上开摊用的东西,没有外出。”
红姐看我一脸不在意,气得又骂我一句:“你听到了没有?惹事儿精?”
果然,等我们下去在院子里摆桌椅的时候,那个李志锋队长,就带着人过来了。
小黑也在这个时候到了门外,看到有警察在,他就先不进来,蹲在门外看着动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