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Drug God!!”
在欢呼声中,杨夏小声的问曹荆棘一句。
“什么意思?”
曹荆棘:“药神。”
杨夏点点头。
“这么热情,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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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荆棘笑了笑。
“没事,顺其自然,这里只有五千多万信徒而已。”
洛杉矶西北贫民窟里面的一栋最为豪华的公寓内。
两米多的纹身男抽着雪茄看着电视机上的杨夏,拍了一下正在给对方做“合酸”的白人女人,喊道:
“看到了吗,看到这群疯狂的M国人了吗?”
“当初我要是一枪崩了他的人,你觉得我们还能活到今天?”
白人女人停止了做合酸,回头看向电视机。
屏幕内,那个亚洲面孔,正在享受几十万人的狂热崇拜。
上一次发生如此热烈的场面,还得追溯到上个世纪,迈克尔杰克逊的演唱会。
顿时,白人女人有些后怕,整个头上冷汗连连。
活动现场。
工作人员给了杨夏一个话筒。
史密斯走了过来。
“这太疯狂了药神,你一上场,几乎盖过了我们任何一个人的表演。”
“难以想象,你穿的这么正经,得到的掌声和欢呼,居然比一边唱歌一边跳脱衣舞的Lady Gaga还要热烈,还要疯狂!!”
史密斯兴奋了起来。
“不得不说,我开始有点羡慕你了,要不你考虑一下,原地出道,加入我们好莱坞。”
杨夏笑着回应。
“我会考虑的。”
“轰!!”
杨夏刚回应完,台下顿时爆发出一阵哗然,直接吓了史密斯一大跳。
“看吧,他们比我更希望你能来好莱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