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,赵明来到宋阳县人民检察院。
几经打听,得知赵军的材料已经到了公诉科,目前正处在审查阶段,如果检察院认为他犯罪事实成立,证据确实、充分,很快就会对其提起公诉。
如果检察院认为他犯罪事实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,也可能做出不起诉的决定。这是此案的又一个重要关口。
公诉科的科长姓姚,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戴着副金边眼镜,身材微微有点发福。
赵明向他表明了自己的身份,随即询问此案审查的情况如何了。
姚科长说:“这个案子我才刚刚接手,对情况还不是太了解,暂时无法回答你的问题。”
“这个案子有很多疑点,请你审查的时候务必留心。”赵明提醒道,把自己发现的疑点一一告诉了他。
姚科长认真听他说完,说道:“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会注意的,请放心就是。”
赵明见他态度很诚恳,不像敷衍了事的人,跟他道了声谢,就告辞回去了。
一周后,赵明再次来到检察院,询问案件审查的进展。
姚科长说:“有一些眉目了,具体情况现在还不方便透露。”
赵明试探着问:“提起公诉的可能性大不大呢?”
“这个我也不知道。如果决定起诉,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和你的当事人的。”
赵明见他口风很紧,问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,就说:“我想见一见我的当事人,可以吗?”
“这个你可以跟公安局提出申请。”
“我提过几次了,他们不同意。”
“那我也没办法,嫌疑犯是公安局在负责监管,要见面需要他们的同意才行。”
“那我也没办法,嫌疑犯是公安局在负责监管,要见面需要他们的同意才行。”
“你们不能出面沟通一下吗?”
“抱歉,这超出了我们的职责范围。”
赵明碰了一鼻子灰,只好怏怏而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