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成月闻言大惊,忙问:“你说的可是真的?”
“当然是真的,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这事儿,当年这件事还上过报纸的呢。”
邓成月感到有些不可思议,又问刘书金:“你确定是在这儿作的案,没有搞错地方吧?”
刘书金信誓旦旦地说:“我记得很清楚,不可能搞错。”随后详细描述起了自己作案的经过:“那天下午六点多钟,我看见那个女人骑车从这儿经过,周围没有人,我就大着胆子撵了几步,从后面把她拽倒,用手掐住她的脖子,把她掐晕了,弄到玉米地里。
“我怕有人经过看见,又出去把她的自行车拖进来,看她从地上坐起来了,我又掐她,把她掐得不能动了,就把她的裙子撩起来开始强奸她。我怕她举报我,强奸完了就把她给弄死了。看见有串钥匙挂在车上,就把它取下来,我想拿着钥匙干啥,就把它扔到地上,骑着自行车跑了。”
邓成月见他描述得非常具体而清楚,应该不会有错,就问治保主任:“当年这个案子是谁办的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你们这一片儿归哪个公安局管?”
“石门市公安局西郊区分局。”
为了解开心中的疑问,邓成月随即带着刘书金来到了石门市公安局西郊区分局。
那时胡军已经调走了,负责刑侦工作的是一个叫做马伟的人。
邓成月给他做了个自我介绍,相互寒暄了一番,马伟好奇地问道:“邓局长,你们今天来,有什么事儿吗?”
邓成月笑着说道:“不瞒您说,是有个案子想找你们了解一下情况。”
“什么案子?您请说。”
“1994年夏天,在石门市西郊刘寨村的一片玉米地里发生了一起强奸杀人案,你还有印象吧?”
“有印象,那个案子不是早破了吗?”马伟说道,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翻那桩陈年旧案。
“凶手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