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些瘤子越长越大,越长越大。”
“我必须喂肉给它们吃,才能让它们安静下来。不然早晚有一天,我的脑袋会被它们吃掉。”
“你们知道那是什么肉吧?”
“难道我就不痛苦吗?”
帽哥越说越激动,到最后几乎是咆哮着吼出来,把王魁往前一推,朝一边跑去。
但王魁直接就被陆承风一脚踢开了,而他,才跑两步,就被陈默的纸人抱住双腿。
紧接着。
一条绳子凭空出现,将他全身捆了个结结实实。
“你们是什么人!到底是什么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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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明明我只差一点就成功了,我马上就要治好这该死的肉瘤了......”
“为什么......”
帽哥绝望的咆哮。
“其实,就算把我的心脏给了你,也治不好你的。”小安突然叹息着说道。
“我不信!你骗我,你在糊弄我!你跟他们一样,都没安好心!”帽哥拼命的摇头。
“我和我父亲,本来不姓槐。”小安凄苦的笑了笑,“我们和你一样,也是无意中路过这里,进了槐树村,就再也没能出去。”
这是一座吃人的村子。
他之所以能出去打电话,是因为槐山村需要肉。
这里失踪了很多人,生不见人死不见尸,渐渐的就有了闹鬼的传闻,四周的人就再也不从这里路过了。
吃不到肉,村民们被大脖子病日夜折磨,痛苦不堪。
因此,他们想出了新的办法。
让一个对外面的世界有所了解的人,去引诱新的猎物回来。
这个人,就是小安。
一开始小安欣喜若狂,以为终于能逃脱这个地狱般的村子了。
可是,只要他离开槐山村超出一定范围,就会犯病。
脖子肿起来,肿瘤挤的他喘不过气,生不如死。
是傻女,不,是方晓云救了他。
那时候方晓云的脑子还很正常,发现了晕倒在路边的他,及时把他带到了最近的镇子,他的脖子才恢复正常。
但也因此被人看出端倪,给了他帽哥的电话。
他犹豫了很久,没有打那个电话,默默的回槐山村,因为他不想害人。
然而,方晓云那个傻姑娘竟然因为不放心他,跟他上了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