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经义翻身坐上狼背,刚坐稳,就听到后背“噗”的一声,感受到了刺击感,看来背心要害又中了一箭,防刺服又一次差点被射穿。
“嗷……”背着张经义的狼人屁股中了一箭,痛得嗷嗷直叫。
“他娘的,撤撤撤!”
“大家快跑!”
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不形象了,一伙人掉头就跑。
张经义一眼扫过,发现狼人们逃跑的样子看起来很惨兮兮的,和他们来的时候气势汹汹的模样完全不同,难怪古人在形容一个人很惨的时候会用【狼狈不堪】这个词。
幸运的是,狼人们逃跑起来比狗头人快。
因为狼人们变身巨狼姿态后可以四脚着地奔跑,而狗头人们虽然脑袋是狗头,身体却是人形,直立行走的,两条腿还真跑不过四条腿。
不一会儿,狼人们甩开了狗头人,逃回到了吉尔尼斯镇门口。
吉姆和另外两个受伤的狼人,也从另一条路绕了半圈,跑了回来。
镇墙上的哨兵大叫起来:“吉姆他们回来了,大家都受了伤。”
镇里的狼人涌了出来,围在吉姆等人身边:“吉姆伤得好重。”
“亨利中了箭伤。”
“杰克也伤得很重。”
“他们伤口没有自愈。”
“该死,他们是被银质武器打伤的,伤口不会快速自愈,必须好好的治愈才能慢慢长好。”
“吉姆身上还插着一只短标枪,谁来帮忙,把它拔出来。”
“别急,拔出来会喷血的,要先准备好药和包扎用的布,不然吉姆会伤得更重。”
“药药药!”
“糟糕,我们从来没有准备过伤药,因为我们能自愈啊。”
狼人们一下子尬住了。
一个全员都有自愈能力,用脑袋撞树都能几分钟痊愈的种族,怎么可能准备药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