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 罗斯部族的维京式生活

维京人,他们仿佛就该是一群无恶不作的海盗形象。

然而事实完全颠覆了刘利的想象。

自己所在的部族是名为“罗斯”,意思就是“浆手”。他估计出部族就只有罗斯堡一个城邦,估测一番,定居点的人口也不多。

他们也没有什么牛角盔,倒是有大量皮革和铁皮做的、有着护眼和护鼻的头盔。

倒是经典的龙头战船、森林斧和绘画图案的圆盾是真实的。

而最真实的恐怕是他们的食物。

过去的两年时间,刘利早早就被断奶了。他觉得自己还不到一岁,就必须去吃肉。在接下来的日子里,只有不多的机会,他能够吃到口感不怎样的面包。绝大多数时间,他能吃到的食物就是各种肉。

对!各种的肉,而且的没有仔细烹调的肉。

他亲眼看到了部族的渔民去猎杀波罗的海豹、撒网捕捞鲱鱼、钓鳕鱼,乃至去捕捞鲨鱼。

可能就是这里的土地过于贫瘠,人们的食物主要依靠海洋捕捞,以及和南方的人们贸易牛羊。作为他们中的一份子,刘利也不得不吃着和他们一样的餐食。

一只羊,羊皮会被扒下来做衣物,羊肉尽数吃掉,接着是几乎所有的内脏也被吃掉,而羊的骨头也可能被进一步利用。

食物的口感比较疯狂,但极度年幼的刘利别无选择,只能硬着头皮吃掉这些口味怪异的肉,甚至是鲨鱼肉。

历史上的留里克会在东欧建立一个斯拉夫人的国家,并以罗斯命名。

而且,留里克还是被当地人邀请过去当王公的。

刘利觉得荒诞,可是自己的名字听起来确是“留里克”无疑,而“罗斯”正是自己所在部族的名号。

他很高兴自己的部族首领之子,自己的生父是一个非常强壮的白人壮汉,就是身上总散发浓厚的恼人味道。但他应该是合格的父亲,听生母尼雅所言,生父也是一位合格的首领。

整个部族对于生父充满了尊敬,而且他们对于自己,一介婴孩已经充满了敬畏。

其中的情况绝非自己是首领的子嗣,只是因为一段来自部族长老的预言——首领之子将带给部族繁荣。

“好吧,我不知道历史上留里克该有怎样的人生。如果我的宿命是未来成为首领,带领他们集体移民到东欧的广袤平原区,他们的确可以繁荣。可是到了那个时候,他们的后裔就不再是维京人。”

所有的想法刘利都藏在心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