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妮:“?”
她随军之前就穿过来了,对这里的记忆一清二楚,可不记得有认识这样的人物。
来这之前更是不可能结识这样的人,这人的职位可不低。虽说没有器宇轩昂,倒也不差,模样周正,高大魁梧,一身军装,看起来倒也算是人中之翘楚。
就原主那模样,不是她瞧不起原主,实在是她见人就躲,妥妥的“i”人。看到自己男人都害羞,睡觉都关灯的那种,怎么会结识这样的人物?
她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知道她名字的,但是像她这样的一个乡下妇人,男人故意搭讪是不可能的。
但她是真的不认识。
“不好意思,不记得了?”
见沈妮面色如霜,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模样。
男人的眼神有点哀怨,好像是被始乱终弃了一样。
沈妮连忙收回视线,难道原主和这人认识?
她记得原主之前来这里住过半个月,该不会是那个时候认识的吧?
看到沈妮挣扎着要站起来,男人眼中透着关切,想到沈妮的冷漠,他伸出的手定在半空中,慢慢的又缩了回来。
男人叹口气,失落从眼底扩散到整个脸庞,“上次我以为是我的变化太大了,你一时没认识我。现在看来,我记得你,你却忘了我。”
还见过一次?
沈妮闻言,回头正视男人。
男人苦笑,“看来你不是有意记不得我,而是记性太差,这才过去几天。”
沈妮皱眉,这话咋说的这么暧昧,既然认识她,那就应该知道她结婚了,这么说不合适吧!
“刚才谢谢你救我,有事儿你就说,要是没事我就先回家了。”
看出沈妮不耐,男人敛起去眼底的难过,说道:“时间真的能改变一个人,之前你会安静的听我说话,不管我说多久,你都不会打断,没想到再见的时候,已是时过境迁。”
“之前在高水村,我们第一次见的时候,你七岁,我比你大三岁。”
高水村?
原主的旧债?
“后来也见过两次,一次是我十四岁,一次是我十九岁,再后来,我没时间去高水村,但我听说你结婚了。”
“我叫季凌阳!”季凌阳很郑重的说出自己的名字,就像当年在那个茅草亭子里,他也是这么认真的介绍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