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男人的强行灌输记忆,沈妮的脑中也出现了些零碎的片段。
季凌阳是城里人,他太姥姥家在高水村,假期,他会时不时的去高水村住段时间。
七岁那年夏天,原主出去砍草时突逢暴雨,她奔去附近废弃的茅草凉亭躲雨滑了一跤,筐子里的草洒了一地,怕继父打骂,她蹲下捡草,任由倾盆大雨无情打落在她瘦弱的身上。
也就是这个时候,季凌阳出现了,他不顾雨水的肆虐,帮她一起捡草,然后拉着她一起去茅草亭下边躲雨。
那一天,原主的世界多了一丝暖意,那是季凌阳给的。
后来,或许是看原主没人疼,没人爱,也没人愿意带着一起玩。季凌阳就像一个骑士,在乡下待的那段时间里,他经常会带着几乎自闭的原主下河摸鱼,上树掏鸟蛋,也会帮着她完成家里布置的“任务”。
那个夏天,原主是幸福的!
若把高家(继父家)比作狂风暴雨,那季凌阳就是她避风的港湾。
从那个夏季起,他们就成了好朋友,原主把季凌阳当成了除奶奶之外最亲的人。
沈妮解释道:“不好意思,之前发过一次烧,丢过一段记忆。”
潜台词是我不记得你了。
沈妮从季凌阳的话里听出了不对劲儿。
季凌阳喜欢原主。
想必两人没有海誓山盟过,要不然季凌阳不会如此质问。
“看出来了。”季凌阳无奈苦笑。
“上次在大市场买菜的时候我以为你只是一时没有想起来我是谁?。”
“现在既然重新认识了,那我作为一个军人就算是见义勇为也该送你去医务所看看。”
“不用了,我自己去就可以。”沈妮可不想和谁传出绯闻来?
“你这个样子怎么去?”
“你会正骨吗?要是你会正骨或许我走路就会轻松点。”沈妮道。
“会,就是有点儿疼。”
不管去哪儿,整骨都得疼,不管是早疼和晚疼,都要疼,那何必舍近求远呢!
虽然做好了准备,可真正动骨头的时候,那酸痛感一辈子经历过一次后绝不会再想经历第二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