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这个年代,不了解统销统购,只能够说对这个年代半知半解,也不会了解后面的一系列事情,统销统购贯穿了前面整个时代,是影响最大的政策。
这个内容一直想写,但是时间线还没到,开头有不少书友争论前面几年吃不吃得饱等问题,看完这个政策大家就不会有疑问了,后面那几年又是什么情况,大家也能知道一二。
首先说人口:
53年进行了人口普查,总人口为601,938,035人,这其中包括了湾湾——759万1298人。
其中城镇人口53年是7826万人,比52年多了663万。这是由于工业化和退伍军人进城增加的人口,农村是生产粮食的地方,每年国家要从农村收购粮食满足城市的人口需求。
由于进行‘一五计划’,工业生产是需要原材料的,其中油料作物、棉花等都是要通过土地种植的,也就是经济作物。农村种植经济作物的地区不少,这些人也是靠买粮食吃饭,53年预计有1亿人口,这些人实际购买粮食是317亿斤,这类人也叫做经销户。
经销户:从事经济作物种植(黄豆、棉花、菜籽、水果等)、打猎、农村手工业等这一类人。
以上就是一年中吃所谓‘商品粮’的情况,当然这其中经销户有些还是种植过一季粮食的,也就是一季经济作物,一季粮食,不全靠买粮食吃饭。
在52年7月1日至53年6月30日,这一年内国家共收入粮食547亿斤,比上年度增长 8.9%;支出587亿斤,比上年增加31.6%。(收入的粮食包括农业税和市场收购的粮食。)收支相抵,各地粮仓赤字40亿斤,国家储备余粮减少。
支出的粮食587亿斤中,应该还包含了出口、军队供应、工业等用粮,其中出口,52年出口是152.88万吨,53年是182.62万吨,农业国家靠卖粮食、农副产品等赚外汇,实是无奈之举,过去那么多年都这样,没有别的办法。
但是53年不少地方小麦受灾,预计减产70亿斤,国家收入的粮食就会减少很多,城市粮食出售如果无法满足,城镇人口吃饭就会成问题,经济种植区人口吃饭也会成问题,国家工业化发展就会止步。
要解决粮食问题,只能向农民收购满足需求的粮食,经过讨论,于53年下半年出台了统销统购政策,这个政策一直延续到85年才取消,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政策。期间也有过一些改变,目前主要说说53到58年之间的事情。
统销统购没出来之前,农民种地交农业税就行,有多余的粮食就可以卖掉,卖给私人或者国家。统销统购之后,粮食只能卖给国家认定的粮食部门,私人不允许买卖粮食。制作粮食类副食贩卖要是没证,也是违法行为。
统销统购主要是粮食分配问题,出台后没有一个统一规定,各地执行标准不一,直到55年开始出现了‘三定’政策,才有一个统一标准。
‘三定’即“定产、定购、定销”,基本就决定了大家吃多少粮食。
粮食统销统购是一个分配制度。
定产:55年开始实施,提前预估产量,实行三年一定,即55年预估一下产量,一直按照这个定产数进行征购到57年。正常情况下粮食是每年增产的,直到一个阈值。
定销:顾名思义,即定量销售。
当时城市出台了规定,实行以人分等定量,分为9个等级:
从事特重体力劳动者每人每月50~55斤,重体力者40~44斤,轻体力者30~34斤,机关团体学校干部28~30斤,居民和10周岁以上者23~26斤,8至不满10周岁者为21斤,6至不满8周岁者17斤,3至不满6周岁者11斤,2岁以下者6斤.
由于农业歉收,从60年10月起,每人每月降低2~3斤。(各城市差距不大,基本就在这个范围内。)
农村统销:实行定点分月供应,节约归己,超吃不补。统销标准每人每天7大两,但是经济作物销售给国家,超出之后会奖励粮食,最多会补齐360斤。很少有种两季经济作物的,都是一季经济作物,一季粮食,经销户粮食供给还是不错的。
定购:这个说起来就比较复杂了,各地规定不一,但是最少的标准是360斤口粮,这部分主要是农业税只交3%到5%左右的地区,产量低。人均粮食产量低于360斤,不进行征购,还有一定的返校粮吃。
农民主要是留口粮,种子、饲料,也称做“三留”,这个也是有标准的。产量高的地方,口粮就留得比较多,一般是510斤到470之间。产量低的也不会低于360斤口粮。
种子每亩地不超过25斤,一年种植3季的地区不超过40斤。
饲料粮:猪、牛、马、驴、骡子差不多300斤左右。
这样之后,我们就可以将土地产出的粮食进行一个具体的分配。